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惠市环(惠阳)罚〔2019〕1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司执法检查,经查,该司于2018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现场无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区、发泡作业区、产品仓库等区域分布明确,且车间已摆放有部分半成品及产品,已呈现投入生产迹象,有自动发泡机1台、接棉机2台、切棉机5台、冲床1台、圆盘机1台等,主要从事海绵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总投资90万元人民币。工艺流程为:原料混合-发泡成型-切割-接棉-包装-成品,生产时产生废气,部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排放,持有营业执照。该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且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0 |
决定机关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