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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侯市监 沙罚字〔2019〕1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5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009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6
    决定机关 白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东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