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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绵市监处〔2022〕51068322000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9
    决定机关 绵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