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郑东市监处[2020]104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6 |
决定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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