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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卫公罚﹝2020﹞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卫公罚〔2020〕117号被处罚人:绍兴添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车站北路83号寨下农贸市场东大门三楼东侧301室.经查明,2020年8月5日,当事人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诸月仙在绍兴市越城区车站北路83号寨下农贸市场东大门三楼东侧301室为顾客提供服务。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二○二○年九月一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1
    决定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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