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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新墨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A55X
    执行依据文号 深宝劳人仲(西乡)[2019]1952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1269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7-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1611133】。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工资221500元;二、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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