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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管市监罚处〔2020〕3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8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余立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