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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钦城管〔市政〕行决字〔2020〕第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当事人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肆仟(¥40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钦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严可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