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安市嘉能轴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俊亮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18123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淮中商初字第0217号
    案号 (2014)淮中执字第001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5-15
    发布日期 2015-06-0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淮安市信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淮安市嘉能轴承有限公司、江苏远成轴承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2013)淮中商初字第02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书:一、淮安市嘉能轴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淮安市信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410万元及利息(自2013年12月27日以410万元为基数按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二、江苏远成轴承有限公司对上述代偿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淮安市信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淮安市嘉能轴承有限公司、江苏远成轴承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45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9452元,由申请执行人淮安市信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7000元,由淮安市嘉能轴承有限公司负担52452元,江苏远成轴承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