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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绵地税稽罚〔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税务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8
    决定机关 四川省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