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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国 简罚 〔2016〕 24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5-03
    决定机关 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