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汕头市宾尚服饰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丁静芳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50005****5302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507民初475号 |
| 案号 | (2018)粤0507执677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8-04-03 |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广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东宾宝时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借款本金2667516.38元及逾期利息145,385.01元(暂计至2017年12月5日,从2017年12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合同约定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本案受理费28,165元减半收取14,082.5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20,000元由被告广东宾宝时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并归还原告;被告汕头市金信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炜业制衣有限公司、汕头市宾尚服饰有限公司、佘旭锦、陈暹荣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