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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闵处字(2018)第1220180009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3
    决定机关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杨义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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