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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上交罚字(2020)第1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场地进行基础、式样和场地道路训练,并在公安机关指定的道路路线、时间进行实际道路驾驶训练。
    行政处罚内容 南宁市鑫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上林分公司(桂A2728学)不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场地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0
    决定机关 上林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