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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汕龙工商处字【2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告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罚款25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31
    决定机关 汕头市龙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齐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