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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消)行罚决字﹝2021﹞0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_x000D_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4
    决定机关 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