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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天环罚〔2018〕2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2
    决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