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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湛开交罚[2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2月08日15时30分,湛江宝交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粤GA3370货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到地方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到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湛江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1
    决定机关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