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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泉银保监罚决字〔2018〕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向空壳公司发放借名贷款,承接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垫款;二、隐瞒借款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通过发放借名贷款归还欠息,人为掩盖不良贷款;三、不正当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四、未落实授信条件,贷款三查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实贷款;五、非标投资投前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未尽职形成风险;六、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及进行信息披露;七、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形成大量风险,并违规隐藏和处置风险。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18038.65元,罚款28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8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史桐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