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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1477****64XW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114民初2743号
    案号 (2020)苏0114执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日期 2020-04-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金5602417.93元及逾期违约金(其中以451606.6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150811.33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算);二、被告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次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签订的租赁合同;三、被告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7号的雨润商务楼共三幢房屋返还给原告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向原告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按每日31920元的标准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770元,由被告南京麦瑞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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