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谢江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539678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崂民二商初字第113号 |
案号 | (2013)崂执字第0123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3-10-30 |
发布日期 | 2016-06-0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山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吉雷、刘秀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329402.47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计算); 二、被告刘吉雷、刘秀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律师费人民币153686元; 三、被告青岛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以上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28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