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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市监处〔2020〕6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授予专利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6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方国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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