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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7
    决定机关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郎定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