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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普处字(2017)第07201700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1
    决定机关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余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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