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梅蕉交罚[2021]000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5月21日15时43分,我局执法人员联合蕉岭县交警在蕉岭G205线红岌子路口进行检查时发现:李海雄的驾驶员谢其雄使用粤MN0895号重型货车从蕉岭文福往华侨场金塔水泥厂方向行驶,该车运载石灰石,经检测车货总重59.06吨,限载31吨,超限28.06吨。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车运输的石灰石于2021年5月21日10时20分在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装载.立案审批后,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发现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公司长隆山石灰石矿场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行为。张郁鹏:今天主要讨论梅州市文华矿山有限。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2
    决定机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