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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市监处〔20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一、没收劣药盐酸左布比卡因注射液56支、西咪替丁片70片、呋喃硫胺片3瓶。二、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0
    决定机关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华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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