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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7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11月09日14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对东莞市荣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被委托人顾联斌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东莞市荣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13日06时44分使用粤SM052学小型轿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2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