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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亳经开税罚﹝202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