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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案被处罚人名称: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了临平区乔司街道三卫路余政储出[2019]57号建设项目,该项目在三卫路设置了一个工地出入口。2021年8月17日,当事人对驶出工地的运输挖掘机车辆进行冲洗产生的泥浆水外溢到了工地出入口外面的三卫路上,导致三卫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路面受到泥浆水污染,污染路面长约12米,宽约8米,合计面积约96平方米。该行为于2021年8月17日9时32分,本机关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杭临平综执责改字[2021]第033007237号),责令当事人于2021年8月17日10时15分前改正违法行为,经复查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另经查证,当事人具有一年以内第二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情节。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7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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