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市监罚决字[202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12 |
决定机关 | 洪江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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