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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路政罚〔2021〕0119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7日9时24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妙西中队辖区11省道吴兴超限运输检测站1K+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E38928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文君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属于湖州鸿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装运混凝土,经检测车货总重33.15吨,超重8.15吨,驾驶员陈文君驾驶浙E38928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玖佰肆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7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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