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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住建罚决字[2018]第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龙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杭政储出【2017】8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中,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施工单位为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内容 杭州龙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杭政储出【2017】88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中,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施工单位为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处以罚款:伍仟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8
    决定机关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