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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11月-12月期间,当事人临安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桃李春风16里125南侧将一块绿化区域硬化改造为公交站点,当事人破坏的绿化分两部分,一部分呈梯形,上底4米、下底8米,宽2米,另一部分呈长方形,长4米,宽2米,破坏绿化面积共计20平方米。队员于2020年10月26日15时12分对该处进行检查时,破坏绿化梯形部分为沥青覆盖,长方形部分铺有方形石砖,上有一条长凳。当事人行为属于破坏城市绿化,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临安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恢复原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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