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温龙市监处字〔2016〕3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以罚款800元,上缴财政。妥否,请领导审批。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7
    决定机关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卓乃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