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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管罚字〔2021〕040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公开更正;二、处以罚款3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4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振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