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临公(白)行罚决字[2019]513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5月20日,临海市公安局白水洋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网站未按时到公安机关备案。以上事实有王某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二)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你的行为已构成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0
    决定机关 临海市公安局白水洋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