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天德源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40079****52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403执973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恢33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与被告安徽天德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安徽天德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购房款300万元,支付违约利息48.83万元,赔偿0.4倍购房款120万元,共计468.83万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218元,计57218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负担12912元,被告安徽天德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430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天德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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