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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城管罚〔2021〕120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停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2.处罚人民币:车辆云AC6939壹万元、云AD2206壹万元,总计大写贰万元(¥20000.00)元罚款(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9
    决定机关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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