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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税稽二罚[2019]106
    违法行为类型 义乌市派对服饰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1、2015年5月,你公司业务员金东向江苏盐城布布高纺织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棉布,并签订购销合同,共计货款4081087.87元。2015年5-6月取得江苏盐城布布高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金额3488109.35元,税额592978.52元,价税合计4081087.87元。发票代码为:3200144130,号码为:11918758-75、11898469-486。2015年5月至6月公司收到这批货物,并验收入库,并通过其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货款给江苏盐城布布高纺织有限公司对公账户。2015年7月抵扣进项税额291324.88元,2015年月8月抵扣进项税额301653.64元。2019年6月,以上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稽查部门证实虚开。未发现有资金回流到公司的情况。开票单位注册信息虚假,2019年5月份系统上最后一次申报。2、2015年7月,你公司业务员金东标向江苏淮安市秋云纺织厂采购了一批涤纶布,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上货款544000元。同时取得你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金额454511.33元,税额78966.93元。价税合计533478.26元。发票代码为:3200151130,号码为03841479-83。当月公司收到这批货物,并验收入库。并通过其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货款(543478.26元)给江苏淮安市秋云纺织厂对公账户。2016年1月抵扣进项税额78966.93元。以上税额于2016年11月做进项转出处理。2016年10月,以上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部门证实虚开。未发现有资金回流到公司的情况。2016年5月开票单位被当地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3、2016年6月,你公司业务员张伟向杭州顺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涤纶布,并签订购销合同,共计货款233800元。同时取得杭州顺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金额199829.06元,税额33970.94元,价税合计233800元。当月公司收到这批货物,并验收入库,并通过其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货款给杭州顺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2016年6月抵扣进项税额33970.94元。以上税额于2016年11月作进项转出处理。调查未发现有资金回流到公司的情况。2016年11月,开票单位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7
    决定机关 金华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