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金税稽二罚〔2021〕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对你公司2016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处以0.5倍罚款计136775.7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16 |
决定机关 | 金华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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