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镇环罚字〔2017〕6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高尔物流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危化品车停车场项目并投入使用,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依据《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停止危化品车辆停车场项目的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6-19 |
决定机关 | 区环保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