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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综执罚字〔2020〕第09000120032400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密封不严密造成泄漏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3月18日21时30分左右,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2W307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装载一车商品混凝土从位于萧山区益农镇信益线东50米的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驻地出发,沿伟老线-青六南路行驶,前往位于靖江街道永盛路与青六南路交叉口的地铁7号线靖江站卸料,22时03分由青六南路空港新天地广场路段后退进入靖江站工地时发生泄漏,部分混凝土泄漏至路面。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机动车运载散装货物(商品混凝土)密封不严密导致泄漏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1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4
    决定机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