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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绥住建东罚字【202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二、责令停业整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4
    决定机关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