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惠城人社行罚字[202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该单位拖欠洪惠霞等41名员工2020年6月份工资共计人民币111697.00元,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未按照我局2020年8月17日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惠城人社改令字[2020]3-67号)进行整改。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该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3 |
决定机关 |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