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威环罚(经区)字〔2020〕第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90日内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11 |
决定机关 |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