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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清连交罚(2014)005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千5百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1-28
    决定机关 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