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59PJ00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111民初8780号
    案号 (2020)粤0111执144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5-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市京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还押金45000元;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市京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装修费49680元; 三、驳回原告广州市京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673.2元,由原告广州市京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1715.63元,由被告广州食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957.57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缴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