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平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向房地产行业及关联人发放贷款且贷款被挪用、向不具备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担保发放担保无效贷款、贷款分类不准确等。
    行政处罚内容 对宝丰豫丰村镇银行罚款20万元,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机关 平顶山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