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浦应急罚字[2021]第20000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浙江亿顺电导体有限公司2020年7月以来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2021年6月29日前整改完毕,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01 |
决定机关 | 浦江县应急管理局(人防办)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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