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顺市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新福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806707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云民一初字第1577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黔0103执42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2-23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贵州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新福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刘畅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被告安顺市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亚新物资有限公司、杨思远、杨新立、林安壮、林富汉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刘畅自愿放弃对被告安顺市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亚新物资有限公司、杨思远、杨新立、林安壮、林富汉主张违约金20万元的权利。案件受理费44240元,减半收取22120元由被告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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