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顺市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新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06707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云民一初字第157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6)黔0103执4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2-23
    发布日期 2016-09-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新福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刘畅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二、被告安顺市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亚新物资有限公司、杨思远、杨新立、林安壮、林富汉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刘畅自愿放弃对被告安顺市吉泓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贵阳亚新物资有限公司、杨思远、杨新立、林安壮、林富汉主张违约金20万元的权利。案件受理费44240元,减半收取22120元由被告负担。
    vip